2021-2022咸宁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2021-2022咸宁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已经宣布。目前国内仍有地区处于疫情发生时期,寒假期间各地学校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放假时间
全市幼儿园 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有关要求
学生离校前,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取暖用电、烟花燃放、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数量和难度,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二、放假及开学报到时间
全市幼儿园 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义务教育学校 寒假时间从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中 职学 校 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
2022年春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 园) 、中职学校 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8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新学期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开学工作开展检查、指导,重点督查安全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教辅资料征订、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和收费工作,对不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征订教辅行为,确保学校开学工作顺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