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发展趋势 未来会有四大变化
未来推行延迟退休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从目前的生育率来看,我国有可能提前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那未来,养老保险方面也会有四大变化,将考虑就业、社保待遇等多种因素,将养老体系逐渐完善。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很多参加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发现了,每一个省市都有自己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北京、上海、西藏、青海等艰苦边远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养老金调整各种标准要比普通地区高得多。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全国统筹,养老金调整方案将趋于统一,各地方养老金的差异也会越来越小。
另外,在养老金计算过程中,各个地方推出的养老金计算公式相差悬殊很大。直接导致了在不同的地区同样的缴费基数,产生的养老金待遇不一样。如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全国统筹,将会有效消除这些差异。
实现了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基金也可以全国范围内进行更有效的调度,效力不仅更高,也更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性。
2、落实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对于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的保障
病残津贴,主要针对的是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没有达到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就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劳动能力、伤残了,养老保险制度给予的一种保障。
理论上说,病残津贴应当比领取养老金条件要宽松的多,比如说缴费年限应该更短,领取年龄不应该有限制。但是,目前全国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这也是保障不够完善的地方。如果能够完善将会大大提高人们参保的积极性。
对于遗属的待遇,我想象了很多。现在对于遗属的待遇主要是相应的抚恤金待遇。抚恤金工伤保险是按月给予的,而养老保险绝大多数地方都是由各个地方自行确定,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一次性给予。一次性给予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做法,忽视了各个家庭条件的不同。供养亲属只有一个人和供养亲属五个人能一样吗?
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对于遗属按月发放有关待遇,一直到遗属丧失领取条件(比如说成年或者去世)。这样做才是更能够保障有需要的家庭,对于放开三孩以后的生育政策也是一种促进。
很多人可能反映参加养老保险只是保障一个人,如果能够提供这样的保障,实际上可以家庭在出现意外的时候能够有效应对意外了。
3、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要重新修订
现在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是2005年国发38号文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的16年来没有改变过。
当时的政策制定背景和现在有很大的区别。比如说当时的人均预期寿命是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寿命来测算的,现在人均预期寿命已经增长了四五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政策,也进行了完善。修订似乎也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一般来说计发月数将会变大,特别是为了配合未来的延迟退休政策,可能会形成动态的调整机制。
4、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其实本身没有太大问题。毕竟我们的养老金计算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但是,现在很多灵活就业人员都选择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满15年。因为,这样做性价比更高。但是,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也是最大。
不过,相信延迟最低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国家会提升有关补贴补助类待遇,以减轻大家的参保负担。
这一系列政策综合起来看,对大家的老年保障肯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