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是什么意思
国家颁布命令减轻或免去对罪犯所判处的刑罚
赦免,是指免除或减轻罪犯的罪责或刑罚。它是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刑法措施,在史籍中早有记载。
赦免是政府给予一个特定团体的囚犯或特定类别的囚犯的免罪,权威性的法律词典《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赦免”:政府给予一个特定团体的囚犯或特定类别的囚犯的免罪。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大赦适用范围广泛,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即同时消除刑和罪,被赦免之罪不能作为刑事前科和累犯的理由。特赦范围小,仅免除特定人的刑,不免其罪。
赦免能调解社会矛盾,有时是政治博弈的结果,需考虑社会和人文因素。
基本解释
[remit a punishment] 权力机关依法定程序减轻或免除对罪犯的刑罚。
被州长赦免。
在史籍中早有记载。《尚书·舜典》有“眚灾肆赦”;《易·解卦》有“赦过宥罪”;《周礼·秋官·司刺》中有三赦,即一赦幼弱,二赦老耄,三赦蠢愚。最初“赦免”只是用于个别的人和事,并限于“过失”、“意外事件”或疑狱等情况。春秋战国时期,仅在各诸侯国范围内“赦罪人”或“大赦罪人”。“大赦天下”始于秦二世二年(公元前 208)。汉高祖在位12年,共赦9次,此后逐渐成为定制,赦宥频繁。有的三年一赦,有的一年一赦,还有一年两、三赦的。不但皇帝即位、改年号、册皇后、立太子、生皇孙要赦,平叛乱、开疆土要赦,遇灾异、有疾病要赦,郊祀天地、行大典礼要赦,甚至刻章玺、颁新律、获珍禽异兽也要赦。赦免的名目也不少,有“大赦”、“曲赦”、“效赦”、“恩常赦”等。
引证解释
指减轻或免除罪犯的刑罚。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旧唐书·玄宗纪上》“纵逢赦免,并终身不齿。”《说唐》第二十回:“其馀流徒笞杖等,不论已结证,未结证,已发觉,未发觉,俱皆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