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第二次合作是什么时候
1937年9月23日
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时间是1937年9月23日。第二次国共合作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建立的合作,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7年8月中旬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这样,以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
10月间,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至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
国共两次合作
(一)国民(大)革命时期,即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1924—1927年):
1.合作的共同任务:打倒列强,打到军阀,实现全国统一(即反帝、反封建)。
2.合作的政治基础: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发展了三民主义,加入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的新发展,新三民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纲领一致,所以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3.合作方式: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党内合作】。
4.合作的重要成果:创建黄埔军校、基本推翻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
5.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的标志:1927年,“七一五”反革命政变。,中国进入十年内战时期。中共教训:放弃了武装力量的领导权。
(二)抗日战争时期,即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1937—1945年)
1.合作的根本原因: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
2.合作开始:国民党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地位。
3.合作方式:党外合作。
4.影响:全民族抗战,取得抗日战争胜利。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
5.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的标志:1946年6月,国民党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内战爆发,标志着第二次国共合作宣告知破裂,进入第三次国内革命战胜时期,也就是解放战争时期。
在红军改编的同时,中国共产党除将在西安的红军西北办事处改为八路军办事处外,还陆续在南京、上海、太原(后在临汾、秋林)、兰州、迪化(今乌鲁木齐)、武汉、重庆、长沙、衡阳、广州、香港、桂林、洛阳等城市,设立了八路军、新四军的办事处或通讯处。
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实行国共合作、坚决抗日的诚意。八路军、新四军在共产党领导下同国民党军队合作,共同进行抗日战争,这是抗战时期国共两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国共两党首先在军事上达成联合行动的协议,有利于促进国共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全国抗日战争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