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医嘱执行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
24小时以内
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除注明外仅限于一次有效。
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优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详细分类
1、长期医嘱:
一般情况下有效时间在24小以上,若是医生注明停止时间以后,则医嘱才会失效。
长期医嘱包括内容: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隔离种类、出院、转科、死亡以及药名后用法为qod、bid、tid、qid、qh、q2h、qm、qn、biw的医嘱,如维生素C0。1tid;青霉素80万u im bid。
2、临时医嘱:
正常情况下,临时医嘱有效时间会比较短,有效期在24小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有的临时医嘱还有限定执行时间,如手术、检验、X线摄片、会诊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需立即执行。
3、备用医嘱:
备用医嘱亦不是唯一的,护士执行时要注意。根据病情需要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
有效时间在24小以上,需要时用(Prn),两次执行之间需有间隔时间,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只有时间到了方为失效。
(2)临时备用医嘱:
有效时间在12小以内,必要时用(sos),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临时医嘱
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有的临时医嘱又限定执行时间,如会诊、手术、检验、X线摄片记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如阿托品0.5mg im st。
医嘱的处理方法
1、临时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护士先将其转抄到各种临时治疗单或治疗卡上,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安排护士马上执行,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长期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护士先将其分别抄至各种长期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核对后签全名。
3、长期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长期医嘱单上。需要时,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临时备用医嘱:医生直接写在临时医嘱单上,12小时内有效。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过期未执行自动失效,由护士在该医嘱后用红笔注明“未用”两字。
5、停止医嘱:医生直接在长期医嘱单相应医嘱的停止栏内注明日期、时间、签名。护士在各有关治疗单或治疗卡上注销该医嘱,写明停止日期、时间并签名。
6、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调整项目较多时,以及病人转科、手术、分娩时,均需要重整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