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有哪几种
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我国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学术型学位按照学科门类授予,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专业学位虽也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一般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按照专业学位类型授予,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1.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学士学位共设置了13个学科门类,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军事学。其中表演、音乐、舞蹈艺术专业划归于“艺术学士”。
2.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按照专业和用途来划分,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研究生(学术性学位)和特殊种类研究生(专业学位)。
学术型学位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类型。
专业学位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体育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工程硕士、会计专业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等。
3.博士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识水准的学术称号。在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博士学位共有10种,分别是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历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教育学博士、文学博士、工学博士、理学博士、医学博士、农学博士、军事学博士。
学位历史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正式设进士科,实行以策取士,这是科举取士的开始。唐代的科举制度已经比较完备﹐而且科目繁多,武则天统治时期已有殿试。
宋代大体沿用唐制,以明经﹑进士两科为最普遍,而考取最多者为进士科。由“道”(当时行政区划的名称)考试及格者称“贡士”和“举人”,送中央礼部考试﹐及格者称“进士”。
明代科举制度尤为完备,省试取中者称“举人”;殿试取中者称“进士”,前三名称“状元”﹑“榜眼”﹑“探花”。清代科举制度与此大致相同。
现代中国的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