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不是直辖市?
不是
深圳不是直辖市。中国共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该概念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它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深圳,又称鹏城,位于南海之滨,毗邻港澳,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是一座充满魅力、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大都市。
深圳,因改革而生,以创新为魂,经济总量迈入亚洲城市前五,是世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奇迹。40年来,深圳正如展翅高飞的大鹏,搏击风云,翱翔长空,从一个落后农业县迅速发展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成区面积从3.8平方公里增加到1000余平方公里,成为城市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国际化超大型城市。广大特区建设者从五湖四海相聚于此,深圳人口由1979年的31万人发展到2019年的1343万人,增加了40倍。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5年的1915元上升到2019年的62522元,率先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等称号。
深圳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拥有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亚洲最大陆路口岸、中国第五大航空港,携手港澳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发开放,与全球56个国家的88个省市(地区)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4年2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0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二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2年邓小平第二次南巡,视察深圳,并发表了极为重要的谈话: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特区姓“社”不姓“资”。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2004年,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