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十四五发展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发展实施方案前不久公布,发展规划提出三核三圈三带的发展模式,将长江经济的协同促进发展的作用发挥出来,除了交通教育外,文旅也是城市合作共同进步的桥梁。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中明确,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三省携手,一起向未来!”。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构建“三核三圈三带多节点”空间格局,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实现同城化发展,形成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生活便利共享的都市圈。
提升城镇带互通协作水平。依托京广通道,推动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协同发展,提升咸宁、岳阳等要素集聚能力,促进石化、医疗健康、纺织服装等产业合作。
依托沿江——京九通道,推动武汉、南昌都市圈互动发展,提升黄冈、黄石与九江等地经济实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动建材、石化、钢铁等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省际毗邻城市合作,深化九江与黄石、鄂州、黄冈等地跨江合作与融合发展。支持赣州、恩施、张家界、信阳等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接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
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里程达到1.4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
依托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长江黄金水道和航空网络,率先打造“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快货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武汉建成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鼓励申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支持武汉、九江、岳阳等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深化探索实践。
探索教授互聘、学分互认合作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都市圈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城市圈内居住证互通互认。推动三省间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异地就医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互认,逐步放宽放开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推动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高校联盟,探索教授互聘、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等合作模式,促进高等教育协同发展。支持三省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跨地区开展合作。
打造武汉一长沙一南昌周末游产品
《实施方案》中明确:建设江西、湖北、湖南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推动盘龙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利用,建设三峡工程博物馆。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打造红色武汉、革命大别山、秋收起义•湘赣红旗等红色旅游线路。联合打造岳麓、白鹿洞等书院和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等名楼文旅品牌,依托屈家岭、马王堆等考古遗址和历史遗存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武汉一长沙一南昌周末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