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拖得越久说明什么
案件比较复杂;法院案件比较多需要排期
如果民事案件拖得越久说明可能是案件比较复杂,法院内部需讨论,或者是法院案件比较多需要排期。
如果是刑事案件拖越久应当说案件不顺利,这样说明证据不足,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不利于打击犯罪,对被害人不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是有时间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不是拖时间,而是坦白、积极赔偿。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刑事案件一审最长在16个月内结案,二审最长在4个月内结案。如有特殊法律情况,经批准可延期。
我国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期限有相关规定。刑事案件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规定的办案期限。比如在调查阶段,这个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但在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通常会请求上级检察机关或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可以一次延长一至两个月,最长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为七个月。如果有特殊原因,侦查羁押期可以无限期延长,但需要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由人大常委会批准。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最多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最多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侦查撤销后重新计算审判期限。试用期通常为两个月,最长可再延长四个月。所以从三个阶段办案时限来说,一个刑事案件一般需要5个月左右,三个阶段最长可以达到16个月。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刑事案件不会全部用完以上时间,大部分案件会在6个月左右处理完毕。如果案情比较复杂,一年左右结案。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所谓的最长期限可以在更严格的审批程序后延长,但法定条件更高,审批程序更严格。所以严格来说,结案是没有具体时限的。
刑事案件的诉讼进度和拘留期限由案件性质和调查需要等因素决定。没有说对犯罪嫌疑人有利或不利的说法。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从一天延长至四天。
2.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书面请求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
3.第一百五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4.第一百五十五条对于因特殊原因不宜长期审理的特别严重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根据《刑诉法》第202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受理,审判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