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属什么性质单位
国家行政机关
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县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范围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服务,包括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提供的管理服务,以确保县域社会经济运行的协调有序。这是县乡政府的基本职能,也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域范围内的公共事业的发展。一方面,为辖区内农民提供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完善农村优抚、救济、救灾等社会保障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失业保障制度,创建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三是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特别是区域的比较优势及其变化,并通过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提供政策指导,为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做出应有的贡献。
开展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要转变县乡政府职能。县乡政府要通过职能转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促进政策的合理调整和资金的优化配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1.构造县乡“有限型”政府。有限型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作为联系“三农”最紧密的基层政府,县乡政府应确保中央政府出台的惠农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和执行,确保中央方针政令畅通。二是随着县域经济系统的愈益复杂化,公共事务往往会超越行政区域范围,县乡政府必须提高跨乡镇、跨县、跨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三是将工作目标定位于服务“三农”,为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工、商和产、供、销的一条龙经营,提供科技、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的配套服务。
2.构建县乡“高效型”政府。县乡政府必须在从严核定和控制乡镇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同时,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功能,将乡镇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纳入市场化发展的良性轨道。构建“高效型”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机构一成不变,公职人员只减不增,而是以标本兼治的方式和“因事而设”的原则动态地调整政府组织结构,使机构配置更优化,从业人员更优秀,管理服务更有效,使县乡政府从管理重心、工作方法、领导方式和行政手段等方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农村基层社会更有序、更和谐。
3.政府职能与财政职能转变的有效衔接。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建立统一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的条件已经初步形成。中央提出“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其实质就是将“三农”发展中属于政府职责的事务逐步纳入各级财政支出范围,明晰和加强县乡财政职能是其中的重要政策内涵。具体而言,要配合中央财政“三减免三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逐步建立稳固的农业基础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而提高农民的基本公共福利水平。
事业编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区别
首先,乡镇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属于基层政府;街道办是一级政府,如区政府、县政府或者市政府(县级市,个别为地级市)的派出机构,本身并不属于一级地方政府,两者级别一样,为征科级建制。而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本质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其次,一般乡镇政府人员编制,规模大于街道办,权限和自主性也更大一些。从法理上来讲,乡镇政府的权力是乡镇人大授予的,对乡镇人大负责,而街道办的权利是上级政府赋予的,对上级政府负责。不过在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两者的管理职权比较接近,非正式场合通常会看成一种类型的机构,即基层政权组织。同时,街道公务员是晋升制,事业编是职称制,职称需要考试,晋升则不用考试;街道公务员以行政工作为主。事业单位服务于事务性工作,包括医疗、教育、科研、公共事业。从个人发展上,街道事业单位的发展更加宽泛,而街道公务员更加稳定。
最后,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薪资待遇,公务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组成;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组成。相同级别的情况下,公务员的收入一般会比事业编高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