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不是
村委会主任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其在协助政府从事特定行为时可按国家工作人员处理,如救灾、抢险、扶贫、移民等等款项的发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性组织。
国家公职人员主要包括
1.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主体。其中,公务员来自8类机关,即: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政协、民主党派机关、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这条规定的人员,主要指的是除参公管理以外的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有这条规定呢?原因在于,我国的公权力,不只是行政机关来行使。由于历史或现实的原因,一部分公权力,授权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使,因此,这部分人员,就成为了公职人员,比如,法定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就属于这类公职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并非所有的国企员工都是公职人员。作为国企的领导班子成员,当然属于公职人员。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同样属于公职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我国的公办公益性事业单位,比如,大学、科研院所、医院,其校领导、院领导,就属于公职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公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科研院所的院长、所长、副院长、副所长,公立医院的院长、副院长,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这一条中明确的公职人员,主要指的是村委会、居委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他们从事集体事务管理,或者协助街道、乡镇党委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了公职人员的性质。因此,村委会主任是当然的国家公职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此条属于兜底条款,是为了防止列举不全的情况,条款存在的意义在于,只要是依法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属于监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