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什么合一是我国上古社会基本特点?
兵农合一制度
兵农合一制度是我国上古社会武装力量体制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说,服兵役的人员平时分散在村社为农,战争的时候则召集起来为兵。兵器平时归国家保管,征召的时候发给武器。兵农合一是周代兵役制的典型特点,一般在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有点类似于现在的民兵。
兵与农,军与民,是人类社会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自从有了国家及其重要的政权支柱——常备军,人们就开始面对“兵少则不足卫,兵多则民不胜其养”的现实矛盾,矛盾的焦点是国家有限的资源如何优化配置,不同时代的人们给出了不同解决方案。古代有兵农合一、耕战一致,近代有军工一体、兵民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则提出了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变革的轨迹折射着未来发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武器,有助于从兵农合一到军民融合的变迁轨迹中发现蕴含的规律和机理,牢牢树立“思想的前提”,从新的理论视角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军民融合国家战略。
分与合:历史变迁中的永恒主题
“人间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军民关系是自有战争和军队以来的一种社会存在。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军与民既不断分化,体现各自专有的特点,又不断融合,在共同的需要中加强相互联系,始终显现出“合—分—合”的特点。军民分离是一种客观存在,基础是社会分工与技术进步,军民结合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基础是资源稀缺与整体效用。军与民的统一是一个历史的实现过程,即军民融合不能消解任何一方的存在和本质特性,军与民的内在统一性和差异性是融合的前提和动力,军与民相互补足、达成统一后不能消解各自的作用,而是一个加和效应过程,融合后双方能够实现扬长避短。
纵观人类历史,原始社会末期实行军事民主制,没有常备军,军民“合”为一体。国家的产生,常备军出现,军与民逐渐分离,“分”成为军民关系的常态。在国家生存竞争中,越来越发现军民分离所带来的弊端,开始寻找、探索军与民的共性和内在联系,先秦时期的“兵农合一”就是人们所做的军与民“合”的最早实践。直到今天,世界各国依然在追求军与民之“合”,在进行融合的努力。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军队和战争最终必将消失,军与民也终将“合”为一体。但这种“三段式”发展绝非简单的历史循环,具体表现为一种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和客观反映。
现代社会军民关系因社会分工发生分离,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进步。军民融合是刚性的,是一个非线性发展历程。军民关系应当定位为分合有度、共生互利、协同发展、良性循环,并作为选择发展战略和制定相关政策的基点。因此,在推进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过程中,不是简单地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合二为一,而是实现两者相对独立发展基础之上的良性互动、融合发展。一方面,要坚持灵活适度,以理性、辩证的态度对待军民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明确军民产业的边界范围,把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统一起来,既要注重军民融合的现实需要,量力而行,有所作为,能融则融,不能搞“拉郎配”。从国外来看,即使军民融合程度再高,总有一些关键技术与领域不对私营部门开放;又要着眼军民融合的长远后劲,在抓长远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上下功夫,防止急功近利。另一方面,当我们截取某一历史时期的横断面仔细观察,不同国家、民族、地区的军民融合活动又纷繁各异,军民融合形态的演进表现为总体方向趋同性和具体形态多样性的统一。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坚持统一筹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不能上下一个模式,左右一个标准,要实现从粗放简单向精细高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