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穷乡僻壤出刁民”?
我的家乡地处西北偏远的小乡村,自从进城后,城里人总是以一种不鄙夷的目光看我,我实在郁闷,所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关于这句话当然是贬义词了。 但是,有些穷乡僻壤的兄弟,也够黑的了。 前些年去云南旅游,一个同事向当地人买一种中药,对方居然在计量单位上大做文章:问他的时候是“一颗0。8元”,买的时候,变成了“一克0。8元”。同事在买之前特意询问计量单位,是一克还是一颗?对方就是含糊其词,还拿起重要比划。
买的时候算了85元,同事拿了一百元给对方,结果连钱都不找零,百元大钞直接没收,我们要上前理论,七八下呼啦围上一群人,说“你们外地人不要欺负少数民族,否则我们不客气了”。真是没话说。 人穷志短是一部分人的人生写照,他们穷了就想玩花样,而他们也抓住经济发达地区的旅游对“穷乡僻壤”弱势人群的顾忌而越来越“刁蛮”起来。
让大家对他们印象越来越差。 上面说的,只是我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但是,那个可能是少数,也有几次,路过村民家要水喝,村民不仅免费给水,还热情地献上果品,分文不取。如此豁达在内地也是少见。我孩子在香格里拉高原反应,就在牧民家睡了半个多小时,主人也是善良的没的说,拿最好的被子给孩子盖,我给了主人20元表示自己的谢意,主人无论如何就是不收,最后我故作生气,还是硬塞给他。
心甘情愿的给和被骗的给心理感受差别很大的。 所以,“穷乡僻壤出刁民”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也希望那些正处于开放中的中部地区,要走出这样的阴影。只有脚踏实地的建设自己的家乡,不能因为人穷就志短,才有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