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心黄色虚线属于哪一类
指示标线
交通标线指在道路的路面上用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向交通参与者传递引导、限制、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标识。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路中心的黄色虚线属于指示标线。黄色虚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画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间在路边停放。道路交通标线其他常见的类型:
1、白色虚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画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2、白色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画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发展
人们很早就认识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统一化的重要性。1908年,在巴黎召开的首届国际道路委员会会议上,就提出了促进国家间道路交通标志统一化的理念。直到1968年11月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的道路交通会议上通过了“道路标志与信号公约”,奠定了道路交通标志走向国际统一化的基础。
1934年以前我国没有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标准,各地方自行其是,标志使用非常混乱。1934年12月21日,当时的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陆上交通管理规则》,其中关于道路交通标志一项规定了三类共27种标志,包括禁令标志11种、警告标志10种、指示标志6种。1935年,由江苏、浙江、安徽、北京、上海五省市联合发布的《公路交通标号志图》,属于我国早期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一共有30多种交通标志,而且是彩色的。
1951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布了《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其中道路交通标志和解放前大致一样,只是颜色有变化。在此期间,交通部也公布了公路交通标志。1955年,公安部发布《城市交通规则》,将交通标志划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三类共28种。1972年,交通部、公安部联合公布《道路交通规则》,标志增加至34种,其中指示标志9种、警告标志7种、禁令标志18种。
1982年,交通部《公路标志及路面标线标准》又将其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和辅助标志五类共105种,并首次列入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起、终点预告标志,起、终点标志以及高速公路出口、入口、服务区预告和指示标志,颜色为蓝底白字白图案。这些规定为日后国家标准的形成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