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朝鲜的关系
正常的国家关系
中国和朝鲜曾经是盟友就是在冷战时期,也就是中苏决裂和中美接近之前的阶段,中国与朝鲜是生死与共的盟友。在这个时期,中国与朝鲜在意识形态、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冷战格局中的对阵分布都是高度一致的,用唇亡齿寒、相依为命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中国和朝鲜目前就是正常的国家关系,也只会是正常的国家关系,最好将来还仅保持正常的国家关系。
朝鲜的政治对策
权力机关
最高人民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职能是修改并补充宪法,制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选举或罢免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和内阁总理等。最高人民会议议员每届任期5年。
国家宪法
1972年,颁布《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1992年进行修订,1998年9月,最高人民会议第十一届一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补充。新宪法写入拥戴已故国家主席金日成为“永远的国家主席”;中央政府由政务院改称内阁;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改为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删除“国家主席”一节,撤销原国家权力最高领导机构中央人民委员会;规定国防委员会为“国家主权的最高军事领导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经济方面,在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族自立经济的同时,增加了“独立核算”、“运用经济杠杆”、允许集体单位从事外贸、鼓励机关、企业、团体同外国的法人或个人进行企业合营和合作等内容。在公民权利方面新增了“保护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公民有居住和旅行的自由”等内容。2009年4月,最高人民会议十二届一次会议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
2012年4月,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五次会议修改宪法。增设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为朝鲜最高领导人,推举金正恩为朝鲜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
国防委员会
国家最高军事领导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由最高人民会议选举产生,向最高人民会议负责,每届任期5年。国防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组成。委员长是统率朝政治、军事、经济力量,捍卫国家和人民命运,组织领导加强国防等综合国力工作的国家最高职位,象征和代表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
国家内阁
内阁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行政执行机关和全面管理国家的机关,任期5年。
司法机构
审判机关有中央裁判所、道(直辖市)裁判所、人民裁判所(基层法院)和特别裁判所。中央裁判所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所长由最高人民会议选举产生,任期5年。
检察机关有中央检察所,道(直辖市)、市(区)郡检察所和特别检察所。中央检察所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所长由最高人民会议任命,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