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区别是什么?
问: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区别是什么?
来自四川省江油市的网友福雨灵的解答: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有权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发出传票,要求他们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这就是所谓的传唤。而公安机关除了有刑事传唤权之外还有治安传唤权。
那么,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区别是什么呢?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
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的区别:
1。性质不同: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
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传唤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的适用依据为《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警办案须知》;
3。
适用对象:治安传唤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而刑事传唤的适用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
4。适用程序不同:治安传唤不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传唤要求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
5。
适用时限不同:治安传唤时限为24小时,而刑事传唤时限采取以12小时为一般,24小时为例外的原则。(参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6。是否可以强制传唤的规定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由此可见,治安传唤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