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算赋?
问:什么是算赋?
来自浙江省金华市的网友又蕊mm丶的解答:
秦汉时政府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创于商鞅。这种作为军赋征收的人 头税,在秦时或称口赋。汉四年(前203)汉高祖刘邦下令,确定民年十五 以上到五十六岁出赋钱,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是为算赋(东汉时也称口 算),从此成为定制。汉代每年八月进行户口调查,称作“案比”,即于此时征收算赋,因此 称“八月算人”。
算赋是汉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归大农经管, “为治库兵(兵器)车马”,仍是军赋性质。元帝时贡禹上书主张把算赋起 纳年岁从十五推迟到二十岁,但未被采纳。算赋一律用货币缴纳,除昭帝时 因谷价过贱伤农,有两次特诏暂用菽粟代钱外,几乎没有例外。
算赋数额偶 然有因特殊情况而减轻的,如文帝时曾减到四十钱,宣帝甘露二年(前52) 曾暂减民算三十钱(收九十钱),成帝建始二年(前31)每人暂减四十钱 (收八十钱)。算赋也有因各种原因而蠲免的,如武帝元封元年(前110)令 巡行所经郡县特诏免算,宣帝地节三年(前67)令流民欲还本土者免算;武 帝初即位时(前140)免民八十以上家两人算赋以示敬老;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免产子之家三年算赋,怀孕女子之夫一年算赋,以奖励人口增 殖;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诏与徙朔方的罪犯同行之妻,若死而又无父兄 的,复其母口算;章帝元和元年免无田而应募徙往他处的贫民三年算赋;安 帝永初四年(110)、桓帝永寿元年(155)暂免战乱地区算赋;安帝元初元 年(114)免受灾的三辅地区三年口算等。
另一方面,算赋也有偶然增加的, 灵帝时南宫着火,即曾令敛天下口四十钱供修治宫室。算赋数额一般为每人一年一算,但也有几种特殊情况。秦时曾有“民 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法令。惠帝六年(前189)为鼓励户口增 殖,提倡早婚,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未嫁五算,即算赋五倍于常人。
又 《汉书•惠帝纪》六年注引《汉律》,贾人与奴婢倍算,即为了抑商和限制 蓄奴,商人与奴婢的算赋比常人加一倍。新莽时为限制私人占有奴婢,曾令 上公以下要为其占有的奴婢每口出钱三千六百,即为常人的三十倍。令下未 久,新莽就告败亡。算钱,还有口赋、更赋的征收货币,使农民不得不出售相当多的农产品 来换钱交赋,从而加强了同市场的联系。
汉代商品经济之所以比较活跃,赋 税的货币化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