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在武汉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如果可以提取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个月;
(二)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爱人现在在本市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
(三)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爱人现在无住宅公积金借款、无提取住宅公积金归还住宅借款托付等约好提取托付;
(四)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爱人仅可提取住宅公积金用于支付一套房子的租借费用;
(五)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爱人的租借行为应契合本市房子租借相关规定。
同时公积金缴纳职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处理材料
公积金缴存职工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处理提取请求手续:
1、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身份证件;
2、已婚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公积金缴存职工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子租借费用请求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借住宅的,还应准备:
(1)原廉租住宅:①房子租借合同(租金配租方法的还应准备由本市住宅保证部分出具的廉租住宅租金补助协议)、②租金交纳证明;
(2)原公共租借住宅:①武汉市公共租借住宅租借合同、②已付出房子租借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宅的,还应准备填妥的《房子状况信息查询请求表》(点击下载)或有用的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