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贷款是否属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是其职能吗?
发放贷款是否是一种货币的支付手段,还是流通手段?其区别与职能都有什么?
属于的。但是货币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是有区别的,他们无论从购买对象、交付方式、背景及含义等方面都是有所不同的,其具体含义如下:
货币作为一种流通手段,即用作商品交换的媒介。我们平常从商品买卖过程中所看到的货币的作用,就是属于这一种,所以,这种职能又叫做购买手段。不说自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不能是观念上的货币,而必须是实在的货币。
支付手段是,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就是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支付手段是随着赊账买卖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和赊购中,货币被用来支付债务的。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
具体一点来说工资的发放即属于一种货币执行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