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贷月供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吗 ?
吉安市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贷月供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吗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冲还房贷,根据《住所公积金办理法则》第24条,职工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所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损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或者到港澳台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限制比例的。
另外根据该法则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所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所公积金办理中心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住所公积金办理中心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许不准提取的决议,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托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