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了,也面签过了,只是没有放款,这种情况下可以断缴公积金吗?
长沙市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审批通过了,也面签过了,只是没有放款,这种情况下可以断缴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了的话可以断缴公积金,但是如果审核超过时限的话需要重新审批,这种情况下公积金断交了的话就不能通过审批。
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的基本条件如下:
1.所涉及公积金账户余额要不低于购房支出的30%;
2.借款人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保证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